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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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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 债权人 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 债务人 负担。 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单个的债权人,第二种情况是多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他们行使撤销权时也应该以各自的债权为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

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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