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成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特制定院学生会评分考核制度,制度规定:
一、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
二、考核方法:
1、采用“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形式,分为五个星级,最后结果将作为决定续任,解任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6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3、具体考核方法:以部门为单位分部门考核,、副和办公室参考与每个部门的考核,并对此次考核负责检查、记录、统计。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根据《院学生会成员考勤制度》进行量化打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每学期初学生会根据校、系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各部学期工作计划,重点内容突出,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1、未按要求书写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2分。
2、计划或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3、计划或总结迟交未讲明情况的扣1―2分。
4、对各项工作和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3分。
5、学生会干部、干事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5分。
6、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1―2分。
7、学生会办公室值勤人员未做到及时清理办公室工作扣0.5分。
8、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者扣1―2分。
(三)有以下情况者予以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活动参与等)加3分。
2、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主动参与活动组织策划的加1―3分。
3、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实效加1分。
4、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5分。
5、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而有创新地完成任务者,一贯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并讲明工作方式,使本部工作明显上一个台阶,在学生会内受到广泛好评者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