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
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侵犯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也剥夺了孩子的亲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没有抚养权能够带走孩子吗
没有抚养权一方不能擅自将孩子带走,要行使探视权的,应当通知对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有哪些情形可以终止探视权?
可以终止探视权的情况有:1、有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疾病。2、有、吸毒等恶习。3、拒付子女抚养教育费。4、对子女有性侵犯或者暴力行为。5、教唆、引诱子女实施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