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违法,可以通过起诉,请求强制执行解决。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孩子被我带走了怎么办
离婚后探视权人把孩子带走了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如果判决后探望权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二、一方不让孩子被探视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
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